“贵博之友”章程

来源:贵州博物馆 作者:贵州博物馆-办公室 阅读:3997次 发布时间:2017-10-07

“贵博之友”即“贵州省博物馆之友”,是博物馆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,是博物馆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,是博物馆从社会上汲

“贵博之友”即“贵州省博物馆之友”,是博物馆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,是博物馆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,是博物馆从社会上汲取滋养、改进工作的手段。为有序地开展“贵博之友”活动,特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宗旨和任务

“贵博之友”的宗旨: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。

“贵博之友”的任务:加强与社会的联系,培养博物馆事业的后备力量;协助博物馆开展历史研究和社会教育工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热爱历史文化的人士提供交流平台。

二、入会条件

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历史文化的各界学者、企业家、艺术家、收藏家、教育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或机构、团体均可申请成为“贵博之友”会员。

三、会员权利

1.受邀参加博物馆各类重大活动开闭幕式。

2.优先参加本馆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(如贵博课堂、贵博讲坛等)。

3.享受免费查阅本馆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、照片资料。

4.会员之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组织的青少年社会活动。

5.享受参加“贵博之友”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。

四、“贵博之友”会员的义务

1.自觉遵守本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2.协助本馆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等业务活动。

3.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
4.全年参加本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两次。

5.对本馆展览、宣教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。

6.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。有条件者可向贵博捐赠具有收藏价值的文物。

五、“贵博之友”的管理

1.“贵博之友”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本馆对登记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。

2.“贵博之友”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本馆社教部负责。各类会员所拥有的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3.会员有效期为一年,有效期满则需要提前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
4.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“贵博之友”进行表彰。

5.一年之内与本馆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
6.本馆拥有对“贵博之友”的最终解释权。

六、入会手续

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贵州省博物馆导览台填写“贵博之友”申请表。审核通过后由博物馆颁发“贵博之友”会员证。

取滋养、改进工作的手段。为有序地开展“贵博之友”活动,特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宗旨和任务

“贵博之友”的宗旨: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。

“贵博之友”的任务:加强与社会的联系,培养博物馆事业的后备力量;协助博物馆开展历史研究和社会教育工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热爱历史文化的人士提供交流平台。

二、入会条件

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历史文化的各界学者、企业家、艺术家、收藏家、教育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或机构、团体均可申请成为“贵博之友”会员。

三、会员权利

1.受邀参加博物馆各类重大活动开闭幕式。

2.优先参加本馆组织的公共文化活动(如贵博课堂、贵博讲坛等)。

3.享受免费查阅本馆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、照片资料。

4.会员之未成年子女可优先参加本馆组织的青少年社会活动。

5.享受参加“贵博之友”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。

四、“贵博之友”会员的义务

1.自觉遵守本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2.协助本馆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等业务活动。

3.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
4.全年参加本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两次。

5.对本馆展览、宣教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。

6.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。有条件者可向贵博捐赠具有收藏价值的文物。

五、“贵博之友”的管理

1.“贵博之友”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本馆对登记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。

2.“贵博之友”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本馆社教部负责。各类会员所拥有的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3.会员有效期为一年,有效期满则需要提前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
4.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“贵博之友”进行表彰。

5.一年之内与本馆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

6.本馆拥有对“贵博之友”的最终解释权。

六、入会手续

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贵州省博物馆导览台填写“贵博之友”申请表。审核通过后由博物馆颁发“贵博之友”会员证。